但是,回到洛杉矶办事的她因为无聊买了一张快船队的门票去看打球,就看到刘苏对战詹姆斯那就大猩猩,虽然力量上有所不如,但是却凭借着技巧战胜了他。
当时她就被刘苏吸引了,他可以看得出刘苏在球场上就是一个君王,球权由他来分配,一个接一个的传球变成助攻,一个个投篮变成得分,简直帅的一塌糊涂。
就这样,她成了刘苏的球迷,她打听过了,刘苏比她小两岁,但是她就是喜欢的不得了,一连看了他三场比赛,喜欢的感觉越来越强烈。当天晚上偷跟着他去了夜店,又跟着他除了夜店,最后被他带回家,两人上了床,还要来他的钥匙,和男友乔什闹掰,一切都是为了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