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,猎人和猎物的角色互换。达拉他们成了眼前这群座狼的猎物。
只要一到地上,他们就腹背受敌。没有了现在这样居高临下以逸待劳的优势,他们根本就不是群狼的对手。达拉惊出一身冷汗,他万万没有想到,这些狼居然如此聪明。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,把狼都修炼成精了。
厉娜也已经看出群狼的策略,眼里露出绝望的神色,面容惨白,不停地问达拉:“怎么办?现在该怎么办?”
达拉紧紧皱着眉头,看一眼树枝下面的头狼和其他四只狼,它们正一动不动地监视着自己,神色安然,胸有成竹,似乎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吃到这几块鲜肉;再看看树干背后,另外四只刨土的狼正卖力地挖掘着,弄得尘土飞扬,连大树也开始轻微地摇晃起来。
如果只有达拉一个人,他倒可以选择一下子跳到地上狼群的包围圈以外,撒腿就跑,以他的奔跑速度和耐力,或许还有可能从狼口逃生。
毕竟,他曾经遭受了吉布里长达两年的严格训练,训练内容之一就是每天早上的晨跑。而且吉布里训练达拉的晨跑方式与众不同,十分诡异。
起初,他只是让达拉带上一大块猪肉,从家门出发,到达村门放置的大铁笼,将肉喂给笼子里他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猎豹,然后折转回来,时间限制在一个小时。
达拉完全可以慢慢走到村口,喂饱猎豹后,站在笼子外和猎豹逗耍一会儿再慢慢走回去。
后来,笼子越放越远,从村口到蚊蝠森林,再到蚊蝠森林外,再到晨曦山脉脚下,时间却限制得却越来越短,害得达拉往往把肉丢进笼子就跑,气喘吁吁,疲于奔命。
因为回去晚了,哪怕只晚了半秒钟,他都会被吉布里狂扁一顿。所幸的是,吉布里交给达拉随身携带的猪肉块也越来越小,这给他减轻了不少负担,当然,猎豹也越来越吃不饱,越来越不满。
有一天,达拉到了指定地点后,竟吃惊地发现吉布里已事先赶到目的地,正笑眯眯地趴在一棵树上,手里拽着猎豹笼子的机关,一见到达拉,就开心地大喊:“今天换个方式训练,看你俩谁跑得快。”喊罢,吉布里一拉绳子,将笼门提了起来。
里面的豹子呆了呆,方才意识到它已重获自由,从笼子里“嗖”地一下窜了出来,朝达拉直扑过来。
达拉手里除了一小块猪肉,什么兵器也没有(这是吉布里要求达拉晨跑的古怪条件),将肉狠狠地抛出,像扔飞弹一样砸向猎豹后,达拉只能转身就跑。
而猎豹则轻巧地跳起来,将达拉扔过来的“猪肉弹”吞进肚皮,然后紧跟着达拉,猛追不止。
猎豹可谓是动物之中的奔跑冠军,它身上的每一块肌肉,每一根线条,都是为奔跑而完美组合着的,更何况在饥饿状态下的猎豹,可谓冠军中的冠军。
达拉当时只恨少长了两条腿,不过最后,他竟然还是成功脱险了。
虽然,后背的衣服被猎豹的爪子撕成了一条条的破布,但是求生本能激发下的达拉,还是几次躲过猎豹的猛扑,远远地跑了开去,逃生的速度连吉布里都深感意外。
可是这一次,达拉不是一个人,他还带着一大一小两个累赘,这两个人都比猪肉块来得重要,不可能将她们扔“猪肉弹”一样丢出去,而且,他们面对的还是一群凶狠的座狼,这种动物短时间内的奔跑速度和爆发力虽然没有猎豹那么惊人,但耐力却是猎豹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。
狼有时候为了追踪猎物,可以连续好几天不眠不休,直到猎物累得筋疲力尽才群起而攻,将其啃食干净。而且,犬科动物和猫科动物不同,它们进食时远没有捕食时的耐心,往往蜂拥而上,直接从猎物的腹部咬起,将其开肠破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