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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一章 金印(3 / 3)

儿听,方七佛满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,扫了苏牧一眼,用笔尖指点着读出来。

苏牧左脸上一行字是:明尊敕封光明大护法!

右脸则是:御册永乐光天大国师!

他念完之后,呵呵一笑,并没有看苏牧的眼睛,仿佛将苏牧当成一件没有生命的器物!

雅绾儿心里既有些难过,又有些暗喜。

难过的是,她将苏牧给抓了回来,才遭受了这等奇耻大辱,而暗喜的却是,苏牧被刺上两行金印之后,就跟她雅绾儿一样,都是有着残缺的人了!

他跟自己一样,拥有残缺,再不完美,她也不需要再自卑些什么,而这种羞辱或许很沉重,但苏牧终于可以不用死。

更重要的是,就算苏牧回到大焱朝廷那边,也没有人再信他,用他,苏牧说不定真的有机会,远离这一切,不再是她的敌人!

这个时代的人都信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不可自毁,方七佛虽然特立独行,但说到底只是个穷酸书生,他自然也信奉这样的教条,在苏牧的脸上刺字,而且还是血红色的字,等同于毁去了他的脸面,苏牧今后又怎可能得到善终!

可刺了字之后,他却一点都开心不起来,因为苏牧面色如常,并没有太多的愤怒,甚至于针刺在脸上,他的身子连一丝抖动都没有!

这是何等坚韧的心性和意志!

这不是针刺之时痛不痛的问题,而是那刺字带来的羞辱,一点一点侵蚀你的心智和人格尊严,苏牧却不为所动,这到底是个怎样的人物!

其实苏牧心里确实很在意,虽然他的皮相还算不错,但说到底这个身体原本并不属于他,而且他也不是注重外表的肤浅之人。

在他后世的那个时空,跟大焱差不多的那个宋朝,有个绝世名将叫狄青狄汉臣,便是曾经刺过面,留过金印。

但他发愤图强,建立不世之功,在那个文臣治国的年代,以武将的身份,担任枢密使的武相之职,堪称时代第一人。

当有人劝他想办法将脸上的金印去掉之时,他却坚持要留着,这样他才不会忘记自己的出身,不会忘记自己吃了多少苦头才走到了今时今日的地步。

苏牧可不敢自比于狄青,但他坚信,在这个长相决定收入的大焱朝,总有人会看到内在之美,英雄不问出身,他又何必在意脸上这两行血泪般的金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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