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不小心走错路,就走到了这里。”
凌霜华啐了一声,忽地想起什么,不禁连退几步,颤声道:“你、你别过来!!”同时用匕首抵在了脖颈上。
叶锋气愤道:“靠,你见过这么帅的采花贼?!”很是愤愤不平的模样。
凌霜华一愣,倒没想到来人如此风趣。
“也罢,早就知道不能好好说话的……”
凌霜华刚要说话,眼前忽然黑影一闪,旋即昏厥过去,失去了知觉。
叶锋一手揽着凌霜华,几个掠身,随即闪出凌府。
凌府随即大乱,惊呼声起:“小姐被人劫走啦、小姐被人劫走啦……”
叶锋到底想干什么?
简单。
以他如今的实力,在此位面,就算作死也是不会死的。荆州府那些非正规军,根本不是他的对手,那是想怎么玩儿,就怎么玩儿。
只要他开心。
既如此,他不如选择最简单粗暴的解决方式:先将凌霜华掳走,再将丁典救出,顺手将神照经搞到手,最后将凌退思一票人马虐杀。
哦忘了,虐杀凌退思前,要先拿到金波旬花。
打定主意,叶锋已经挟着凌霜华,闪身来至荆州府天牢,也就是死牢。
看守监狱的狱卒,全都傻了眼。有的甚至揉了揉眼睛,不敢相信眼前所见,直怀疑是自己出现了幻觉。
乖乖,那可是凌知府的千金,光天化日之下,竟有人胆敢挟着她招摇过市,这尼玛完全是作死的节奏啊!同样的,这也是立功表现的大好机会啊。
只要救下知府的千金,那前程还不繁花似锦,升职加薪,成为CEO,迎娶白富美,走上人生巅峰,这一切都会实现,不再只是梦幻!
四个狱卒,同时拔出佩刀,争相恐吓赶了上去,可不等他们开口,但见寒光闪烁,四人便已身首分离。
余下狱卒难以置信地看着叶锋,尽皆吓破了胆,惊恐地后退,颤声叫道:“别、别过来!”
回应他们的,是一道接着一道的剑光,然后重复身首分离一十八遍。
面对这些武功低等的土著,叶锋也没讲究什么招式,斩龙剑挥舞开来,直砍直削,大开大合。
片刻之后,已经杀至牢狱最里层,这里关押的,全是罪大恶极的死刑犯——至少名义上是这样的。
好巧不巧,叶锋刚刚杀进来,便看见了群众喜闻乐见的群殴场面。
但见牢狱之中,十几个人正在围攻一个满脸胡须、头发杂乱的汉子,那十余人中,既有三个和尚,还有一个道士。倒数这四人武功高一些。
被围攻之人,不消多说,自然便是丁典。
三个和尚应该来到青藏血刀门,是血刀老祖的徒弟,叫什么宝象、善勇等等。那个道士是什么枭道人。至于余下杂鱼,却是一点印象也没有了。
无所谓了,就连那几个和尚、道士,不知道也没关系。
牢狱光线黑暗,但叶锋内功精湛,自是无碍。
原本战斗进行得如火如荼,忽然多了一人,打斗双方齐齐住手。枭道人一群,全都冷冷看着叶锋,还以为又多了个分食的,皆暗自戒备起来。
丁典凝目望了过来,却怒目圆瞪,惊呼道:“霜妹!!”
人已冲出包围,双掌齐出,直接攻向了叶锋。叶锋抬手便迎了上去。
噗的一声闷响,丁典直接倒飞而出,但他人却旋即站了起来,身上竟未受半点伤害。
丁典吐了一口鲜血,无比骇然地看着叶锋,实难相信,世间竟有人能将内功练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