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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章 表弟慕色(2 / 2)

,典型地富二代通病;一边又忍不住继续让陆越那小子再长长世面。

“沈重平多大?比我和你都大几岁。这外边那些什么小姐的聚会呀,啥的没少参加。自身条件不差,这个言行举止上又没出过什么错,自然会叫人知道。传开了,当然就声名在外,才貌过人。

可是沈重欢年纪小,她比我还呢,小奶娃子一个,比你矮大半个头,年岁太小,当然就不能参加你们那些小姐们贵妇们的聚会了,这是养在深闺。算了,跟你说了也不明白,以后有机会,你见着就知道了。”

“听你说长得这么好,那定然是不差的。那再过几年,等她长大些,我就叫人去提亲。把这美人娶回来,做正头娘子。”陆越摩拳擦掌的,完全忘记了,他一开始的目标在沈丽君身上呢。

现在听沈丽君对沈重欢的评价这么高,就动起了小心思。也说不清楚为什么,陆越就对沈丽君说的话,有种本能的信任。

沈丽君不置可否地笑了笑,啐了句:“你个小屁孩,年纪不大,胃口倒不小。等你能娶到手,回来给我做弟妹再说。对了,这附近哪里有当铺,我去把这佩玉给当了,换成银票银子什么的,然后把刚刚花了的钱给你。”

“你这佩玉看上去价值连城,我看吧应该值不少钱。去一般当铺肯定给不到你多少银子,不如去城中最大的陆记当典行,再报上在下的名号,保管你不会吃亏。”陆越贼精着一双大眼道。

沈丽君可不这么想,这佩玉的来路不正,说不定等沈重欢回过味来,到时四处派人找这宝贝,那她装傻的事儿,不得漏馅。最好是找一个不打眼的小当铺,出货快的那种,死当之后,立即又给变卖出去才更加安全。

“那个,我觉得还是去一个比较不起眼的地方当了比较好。这东西可是我家最不起眼的一块,不过我拿出来当成银子,就怕家里人知道。万一被人知道了,那下次要出来玩儿,就太难了。所以,还是找一个不起眼的,销货快的地方会比较好。你有推荐吗?”

陆越颇有深意地打量着沈丽君,摸着自个儿下巴,问道:“这不会不是你的东西吧?偷的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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