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利他,这种谦退无私精神,有它积极的意义。
这一章继第五章之后,再一次歌颂天地。天地是客观存在的自然,是“道”所产生并依“道”的规律运行而生存,从而真正地体现道。老子赞美天地,同时以天道推及人道,希望人道效法天道。在老子的观念中,所谓人道,既以天道为依归,也就是天道在具体问题上的具体运用。这一点,是老子书中经常发挥的观点,在本章里,他就表达了这种观点。接下来,老子以“圣人”来说明人道的问题。圣人是处于最高地位的理想的治者,对他而言,人道既要用于为政治世,又要用于修身养性,而且要切实效法天地的无私无为。对天地来说,“以其不自生也,故能长生。”对圣人来说,“不以其无私邪?故能成其私。”这其中包含有辩证法的因素,不自生故能长生;不自私故能成其私,说明对立着的双方在互相转化。通俗地讲,老子所赞美的圣人能谦居人后,能置身度外,他不是对什么事都插手,而是从旁边把事情看清了再帮一把,反而能够站得住脚。这种思想,有人认为是为人处世的智慧,以无争争,以无私私,以无为为;也有人指责老子学说中多讲诈术,尤其是“非以其无私邪?故能成其私”一句,常被人们引用为论据,认为圣人想保住自己的权位,却用了狡诈的方式,耍了一种滑头主义的手腕,等等。仁智互见,在《道德经》书的许多观点来讲都是如此。对各种解释可以姑且存之,经比较研究,终究可以找到切合实际的观点。
在上一章以天地之道推及人道之后,这一章又以自然界的水来喻人、教人。老子首先用水性来比喻有高尚品德者的人格,认为他们的品格像水那样,一是柔,二是停留在卑下的地方,三是滋润万物而不与争。最完善的人格也应该具有这种心态与行为,不但做有利于众人的事情而不与争,而且还愿意去众人不愿去的卑下的地方,愿意做别人不愿做的事情。他可以忍辱负重,任劳任怨,能尽其所能地贡献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,而不会与别人争功争名争利,这就是老子“善利万物而不争”的著名思想。
老子在自然界万事万物中最赞美水,认为水德是近于道的。而理想中的“圣人“是道的体现者,因为他的言行有类于水。为什么说水德近于道呢?王夫之解释说:“五行之体,水为最微。善居道者,为其微,不为其著;处众之后,而常德众之先。“以不争争,以无私私,这就是水的最显著特性。水滋润万物而无取于万物,而且甘心停留在最低洼、最潮湿的地方。在此后的七个并列排比句中,都具有关水德的写状,同时也是介绍善之人所应具备的品格。老子并列举出七个“善“字,都是受到水的启发。最后的结论是:为人处世的要旨,即为“不争“。也就是说,宁处别人之所恶也不去与人争利,所以别人也没有什么怨尤。
《荀子·宥坐》记载了孔子答第子子贡问水的一段对话:“孔子观于东流之水。子贡问于孔子曰:君子之所以见大水必观焉者,是何?孔子曰:夫水,偏与诸生而无为也,似德。其流也埤下,裾拘必循其理,似义。其洮洮乎不屈尽,似道。若有决行之,其应佚若声响,其赴而仞之谷不惧,似勇。主量必平,似法,盈不求概,似正。淖约微达,似察。以出以入,以就鲜洁,似善化。其万折也必东,似志。是故君子见大水必观焉。“在此处,孔子以水描述了他理想中的具备崇高人格的君子形象,这里涉及到德、义、道、勇、法、正、察、志以及善化等道德范畴。这其中的观点与道家有显而易见的区别,但也有某些相似之处。可以此段引文与《道德经》第八章参照阅读。
这一章正面讲一般人的为人之道,主旨是要留有余地,不要把事情做得太过,不要被胜利冲昏头脑。老子认为,不论做什么事都不可过度,而应该适可即止,锋芒毕露,富贵而骄,居功贪位,都是过度